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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書記官(三等、四等) |

法院書記官工作 1.院方:開庭時在旁繕打(製作)筆錄、協助法官及辦妥法官所交辦的事項。 2.檢方:協助檢察官案件偵查及辦妥檢察官所交辦的事項。 3.行政執行署(處):協助行政執行官關於行政執行事務,以及辦妥行政執行官所交辦的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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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(一)
‧ 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(二)
‧ 刑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(一)
‧ 刑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(三)
‧ 刑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(二)
‧ 刑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(四)
‧ 民事程序法專題研究(民事訴訟法)(一)
‧ 民事程序法專題研究(民事訴訟法)(二)
‧ 民法專題研究(財產法)(一)
‧ 民法專題研究(財產法)(二)
‧ 民法專題研究(身分法)(一)
‧ 民法專題研究(身分法)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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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專題研究-基本人權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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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專題研究-基本人權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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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專題研究-政府組織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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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專題研究-政府組織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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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英文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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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學英文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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